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了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guī)定(七)(以下簡稱“補充規(guī)定”),自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

非法采集人類遺傳資源、非法植入基因編輯等將入刑-肽度TIMEDOO

補充規(guī)定指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結(jié)合司法實踐反映的情況,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guī)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適用刑法分則規(guī)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見》作了補充、修改。

其中,與醫(yī)藥相關的非法行為入刑的包括:生產(chǎn)、銷售、提供假藥罪,生產(chǎn)、銷售、提供劣藥罪,食品、藥品監(jiān)管瀆職罪等修改后的新罪名和妨害藥品管理罪,非法采集人類遺傳資源、走私人類遺傳資源材料罪,非法植入基因編輯、克隆胚胎罪等補充后的新罪名,見下圖:

非法采集人類遺傳資源、非法植入基因編輯等將入刑-肽度TIMEDOO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醫(yī)谷整理

此前(2020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下面,看看《刑法》和《修正案(十一)》對上述修改、新增罪名是如何規(guī)定的?

非法采集人類遺傳資源、走私人類遺傳資源材料罪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在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三百三十四條之一:“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非法采集我國人類遺傳資源或者非法運送、郵寄、攜帶我國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出境,危害公眾健康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植入基因編輯、克隆胚胎罪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在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三百三十六條之一:“將基因編輯、克隆的人類胚胎植入人體或者動物體內(nèi),或者將基因編輯、克隆的動物胚胎植入人體內(nèi),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生產(chǎn)、銷售、提供假藥罪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五條規(guī)定,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修改為:“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p>

生產(chǎn)、銷售、提供劣藥罪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六條規(guī)定,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修改為:”生產(chǎn)、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p>

食品、藥品監(jiān)管瀆職罪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將刑法第四百零八條之一第一款修改為:“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瞞報、謊報食品安全事故、藥品安全事件的;

(二)對發(fā)現(xiàn)的嚴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未按規(guī)定查處的;

(三)在藥品和特殊食品審批審評過程中,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準予許可的;

(四)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行為的。

妨害藥品管理罪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七條規(guī)定,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四十二條之一:”違反藥品管理法規(guī),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生產(chǎn)、銷售國務院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的藥品的;

(二)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生產(chǎn)、進口藥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藥品而銷售的;

(三)藥品申請注冊中提供虛假的證明、數(shù)據(jù)、資料、樣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的;

(四)編造生產(chǎn)、檢驗記錄的。

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gòu)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規(guī)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guī),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一款規(guī)定以外的在野外環(huán)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p>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根據(jù)《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根據(jù)《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guī)定【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罪罪】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guī)定(七)

非法采集人類遺傳資源、非法植入基因編輯等將入刑-肽度TIMEDOO

來源:醫(yī)谷